张燕生律师代理的赵某涉黑案由死立执改为无期徒刑

2019-01-01

公诉机关指控,以赵某为首的本案各被告人结伙或单独实施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故意杀人(未遂)、故意伤害、爆炸、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采矿、寻衅滋事、窝藏、窝赃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且情节恶劣,危害严重。

赵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燕生律师接受委托之后,作为赵某二审的辩护律师,前往甘肃陇南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又仔细的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发现赵某依法不应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燕生律师特意委托了北京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专家顾问和法医学教授对两名被害人的伤情鉴定进行了文证审查。经过审查,两名专家均认为认定被害人严重残疾的证据不足,这两人均不构成严重残疾,因此一审法院对于赵某的量刑不当,依法不应对赵某适用死刑。张律师提出,打黑除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据法律定罪和量刑。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辩护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处赵某死刑立即执行的内容,改判赵某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