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生律师代理的柏某逃税案终获无罪!
阴霾笼罩着呼伦贝尔,狂风呼啸,刚刚出现的蓝天,立马又被翻卷而来的乌云遮蔽。老柏的心情如呼伦贝尔的天气一样阴郁,他刚刚因为涉嫌逃税罪被捕了。但老柏坚信自己无罪,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风才能吹散乌云,才能看到呼伦贝尔的蓝天。
老柏是个热心肠的人,他心地善良、为人宽厚、踏实肯干。2006年老柏买下了一家将要破产的小企业,想着好好经营,这样不仅能够带来较好的社会效应,还能解决多名职工的就业问题。令老柏不解的是,自从经营企业以来,一直都是守法经营,从来都是依法纳税,他实在是不知道被指控逃税行为从何而来。
老柏带着信任找到了张燕生律师,将心中的不解告诉了张律师。通过会见与阅卷,张律师了解到了这个案件的争议焦点。但是想要寻找到突破口,还需要更多的证据。于是张律师的调查开始了,她梳理了该公司从成立之初到老柏接手后的时间内的所有账目,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逃税事实进行逐笔核查。涉税案件的复杂之处在于大量涉税账目的核查与纳税额的计算。这些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的知识,更需要极大耐心与坚持不懈的精神。通过梳理,张律师发现公诉机关认定老柏2006年购买企业后发生的“逃税”行为,其实大部分都是发生在1996年至2005年期间。而2006年之前,老柏与企业还没有丝毫关系,甚至连企业的大门向哪里开都不知道。而公诉机关恰恰回避了这些基本的事实,将莫须有的逃税行为强行加在老柏身上。但一审法院没有采纳张律师的建议,认定了老柏构成偷税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如果说一审阶段公诉机关的指控仅仅涉及事实错误,那么一审判决又增加了法律适用错误。在一审宣判前,正值我国《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并且适用。一审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中适用了这个新的司法解释,但对法律的理解却是完全错误的。为了证明一审判决中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张律师邀请了全国知名的税务专家和刑法学专家对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专家论证。经过论证,专家们一致得出结论:司法解释中的“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并不包括同一时期不同部门针对同一经营行为的两次行政处罚这种情况。也即老柏的公司因同一时期的同一经营行为虽然既受到国税局的行政处罚、又受到地税局的行政处罚,从次数上看这是两次,但是在刑法上只能被评价为“一次行政处罚”,而不是“两次行政处罚”。这也更加坚定了张律师认为老柏无罪的信心。虽然本案二审中,法院依旧维持了原判。但张律师是个不服输的人,只要是她认准的事情,她就一定会坚持到底!
直到2015年,老柏坚持申诉。张律师将案件涉及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揉碎”了讲给法院听。法院也终于听懂了原审判决中存在的问题,采纳了张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以事实和法律均存在问题为由,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公诉机关终于让步,他们认为老柏不构成逃税罪,提出了撤诉,法院也准许了检察院提出的撤诉,老柏无罪释放!
狂风带走了乌云,呼伦贝尔的天露出了美丽的蓝色,令人充满着憧憬。就像张律师认为的那样“我对呼伦贝尔的蓝天充满信心,乌云敌不过风,更遮不住太阳,相信明天早上起来一定能迎来湛蓝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