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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间谍案——沃某、陈某间谍案

2021-06-11

公诉机关指控,沃某在某国加入某间谍组织,接受了发展我国内部人员、搜集我国政治、军事、科技等情报的任务,领取了从事间谍活动的经费、器材,同时多次接受间谍培训。沃某多次接受派遣返回国内,从事情报搜集活动,并领取间谍活动经费约45万美元。

张燕生律师担任沃某案件一审的辩护律师。一审中,张律师提出,公诉机关指控沃某加入间谍组织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沃某加入间谍组织,却未出示加入该间谍组织有关证据。公诉机关指控沃某加入间谍组织,领取从事间谍活动的物品和经费,但是不能出示沃某领取该物品和经费的有力证据。同样,公诉机关指控沃某领取了40余万美元的间谍经费,却不能出示沃某领取间谍经费的证据,指控不能成立。除以上指控事实外,还有多起被指控的事实不能成立。

除沃某间谍案,张律师还办理过陈某间谍案。陈某系台湾人,因涉嫌间谍罪被检察院起诉。作为陈某的一审辩护律师,张燕生律师提出,被告人陈某没有参加间谍组织,且起诉书认定陈某接受间谍组织的任务以及认定陈某潜入大陆搜集情报的证据不足。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犯间谍罪,但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