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律师职责,践行使命担当

2021-06-07

(题注:2003年,张理积在国庆期间,以散发传单等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该案在当年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正当全国媒体都聚焦在张理积身上时,一篇名为《天安门广场滋事者张理积当庭轰赶律师》的新闻报道,又将公众的视线转移到张理积的辩护人——张燕生律师身上)

“任何人都有权利获得辩护。”在刑事诉讼中,为被告人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刑辩律师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刑辩律师维护社会法治的光荣使命。

2003年10月4日,张理积在位于福建省的家中制作了大量传单并且准备了车辆、“二踢脚”、双喜牌鞭炮、40升汽油等作案工具后,驱车前往北京。10月8日,张理积将上述作案工作放到汽车的后排座位上,开车驶到天安门广场前。张理积坐在驾驶座上,一边向外抛洒黏贴有百元人民币的传单,一边试图将点燃的香烟向后抛掷到后座的油桶内点燃油桶以及爆竹,但是在点燃之前就被在天安门执勤的交警以及民警发现并抓获。公诉机关以爆炸罪将张理积起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指派张燕生律师为张理积进行辩护。

在接到该案后,张燕生律师并没有因为这是一个看起来事实已经清晰的法律援助案件而有过丝毫地松懈。张燕生律师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疑问,是什么原因促使张理积作出如此疯狂的举动呢?这一疑团在阅卷和不断与张理积会见的过程中逐渐被解开。原来,1993年张理积创办了自己的公司,此时的张理积是一名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成功人士,然而在1996年一次绑架案摧毁了张理积美满的家庭,在这次绑架案中,张理积的儿子被绑匪撕票、妻子和女儿重伤。家庭上的重大变故还造成了张理积事业的下滑,2000年张理积的公司破产,张理积的精神压力到了崩溃的边缘,妻子因不堪忍受其日益暴躁的脾气选择了离婚。就这样,张理积原本事业家庭双丰收的人生走向了黑暗。

2003年11月20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张理积拒绝张燕生律师为其进行辩护,并对张燕生律师数次驱赶。面对这一情况张律师没有听张理积的,她坚持认为,张理积需要有专业的律师为其进行辩护,而自己作为张理积的辩护律师,是有义务、有责任为其辩护的。张燕生律师当庭向法官讲述了张理积的过往并提出希望法官在量刑上考虑张理积的精神疾病的客观事实。听闻了张燕生律师在法庭上的叙述,张理积也被感动到几度落泪。

被告人当庭拒绝律师的辩护人成为了当时的热点新闻,张燕生律师也不可避免被该新闻“刷屏”,并且很多律师朋友以及曾经的委托人都纷纷发来信息对该情况进行了解,更有甚者,还会以此事调侃张燕生律师。事后,张燕生律师称,自己在从业的几十年期间从未遭遇过这种情况。当被问道是否记恨张理积当庭驱赶律师的行为时,张燕生律师称自己不会记恨,“我作为律师从来没有记恨过张理积的行为,因为我的职责就是为被告人辩护,尽责的辩护是我职责,也是我的使命。”

张燕生律师当庭坚持进行辩护的行为并没有“打水漂”,最后,法庭采纳了张燕生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张理积作为限定责任能力人,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