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生:行、受贿双方素不相识,怎能隔空行贿?办案人有妙招,“猜字谜”破假案
(本文首先发表在,张燕生律师新浪博客)
陈德实被判向薛某和杨某行贿,陈德实当庭大呼冤枉,老陈从来没有向他们二人行贿,尤其是杨某,老陈根本就不认识他,从未谋过面,如果两人没有接触过,钱又怎能亲手递交呢?难道像踢足球一样一脚临门“隔空”行贿?老陈说,自己被关在办案点的时候,多次向办案者解释,自己从来不认识杨某,但办案的人却拿出杨某关于陈德实给他行贿的口供给他看,杨某的口供在陈德实的口音和身高等外貌特征上的描述,虽然是驴唇不对马嘴,可是“陈德实”三个字确是实实在在的摆在那,一点也没有错。一定是弄错了,老陈还是在辩解。但最终,身患肾癌的老陈还是抵不过刑讯逼供被迫承认“行贿”。
陈德实是在办案人员拿出杨某的口供让他看以后,才编造了向杨某行贿的虚 假口供,这话听起来至少还讲得过去,可是杨某不认识陈德实,也不可能看到陈德实的口供,他收受陈德实贿赂的口供又是怎么编-造出来的呢?不仅老陈奇怪,我作为陈德实的辩护人也非常好奇。
不久前,杨某案第二审开庭,我旁听了庭审,听了杨某的陈述,才恍然大悟,案子原来是这么“破”的!
杨某在法庭上吃着速效救心丸做了整整四个小时陈述,最让人惊愕的,是行贿人与杨某互不相识的,不仅仅只有陈德实,还有另外三人。既然杨某与他们互不相识,不知他们的名和姓,又是怎样说出他们姓名的呢?原来,办案人员有妙招,“猜字谜”不仅是娱乐,还可以用来破案!
杨某说:我是糖尿病人,需要不断喝水,可是在长达100多天的审讯中,每天只能喝很少的水,一天18个小时挺直腰杆、目视前方、双手下垂一下不能动,屁股坐烂,裤子粘在流血的皮肉上。2013年7月23日,我的腰椎间盘突出严重发作,我疼的瘫倒在地,却被说成是“对抗组织”,仍被强令端坐,我只能咬紧牙关硬挺着,直到咬碎了自己左下方的门牙,引发心绞痛发作。由于长期不能及时解大便,导致无法正常排泄,大量的泻药没有效果,只得用手指扣出像石块一样的粪便,肛门流血。除身体上的折磨外,我的妻子女儿也成为威胁的对象,审讯人员说:杨某,你老婆也被带来了,哭天喊地,她大小便我们都在外面的监控之中!你女儿怀孕了,也被我们带来接受调查,她龟缩在审讯室,你女婿急也没有用,……你作为女儿的父亲,居然让他们遭受如此的羞辱,你不是男子汉。我精神上受到无法承受的巨大的打击,曾用手指甲狠狠割腕自杀未遂,为了使家人摆脱这无辜的残酷的摧残折磨,使自己摆脱这不堪忍受的痛苦和非人格的奚落,我被迫选择了能让他们认可的态度。
但是从不认识更不知姓名的“行贿人”,杨某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他们的名字,一直到了2017年10月16日晚上,审-讯人员终于按耐不住,“猜字谜”就这样派上了用场。这四个从未与杨某谋面,杨某实在说不出姓名的“行贿人”,分别是陈德实、辅某、王某、还有一个姓凌的。审讯人员首先让杨某猜四个“行贿人”中的姓。
审讯人说:你认识姓凌的吗?
杨某想来想去,想到自己的亲戚朋友中有一个姓林的,便说:“叫林XX”。
“不对,是凌云壮志的凌”,审讯人员直接告诉杨某第一个行贿人姓凌。
接着猜第二个姓,审讯人让杨某再想想,可是从不认识的人,杨某实在“想”不起来,审讯人提醒说:
“你是搞收藏的,清朝宰相的官位称什么啊?”
杨玉成想了想答道:“首辅大臣”。
“对了,就是姓辅”。这次杨某答对了一半,但他知道了此人姓辅。
审讯人员趁势又问:“还有一个人的姓,是你们单位四大金刚中的一个人的姓”,审讯人员继续让他猜。
“王XX”。当杨玉成挨个数自己单位的“四大金刚”,数到王XX时,审讯人员马上截住他:
“这就对了,姓王”。
接下来开始猜陈德实,审讯人员说:
“还有一个姓,简单啦,与你设计院的朋友同姓。”
“陈XX”,陈XX是杨某的朋友,是设计院的院长,杨某马上就说出来了。
审讯人员:“那就是姓陈的”。 审讯人员继续说:“陈是搞市政工程的,借用的是华实的资质,他的名字应该与‘实’有关。”
既然姓陈,又与实有关,杨某马上回答说:“那就叫陈华实”。
“不对,只有一个字相同”,一名审讯人员纠正道。
另一名审讯人员接着提醒杨某:“滨海人家以实字排序,剑湖那儿,以德字排序”。
杨某明白了,试探着说:“那就是陈德实?”
“这就对了!陈德实!”在场的两名审讯人员激动得齐声称道。
接下来是与四大金刚王XX同姓的王某,虽然王xx与王XX只有一字之差,但杨玉成还是猜了半天都没猜中。于是办案人员点拨他:
“我们在黄海之滨,我们这个海叫什么海啊?”
“黄海”。杨某的脑子真是不开窍啊!
审讯人员不得不再次提醒他:黄海“还有一个称谓是什么?”
杨某:“X海”。
办案人员马上说:“这就对了嘛,叫王X海。”
至于那个姓凌的、姓辅的,杨某实在无法猜中,办案人员也只好作罢,杨某便以“凌总”、“辅总”相称。一直到杨某入看守所之后,审讯人员拿了一个复印件给他看,问杨某是否认识这个人,杨某这才知道“辅总”名字叫“辅XX”,而此时已经是2017年11月24日了。
杨某的庭审持续了一天。这个案子实在让人大开眼界,孩子们玩的“猜字谜”游戏,竟然成了“破案”的手段。然而,陈德实、杨某两人至今还未曾见过面,杨某开庭时,陈德实就在法庭外面,他手里紧紧抓着一张写着“我是陈德实,我要出庭作证”的白纸,他只想亲口告诉法庭:“我真的不认识杨某,我从来没有与他见过面,更不可能给他送钱。”但法庭没有同意陈德实出庭作证。在我看来,陈德实不出庭作证也是好事,他连在法庭上见杨某一次的机会都没有,让他们两人之间从未接触,互不相识的客观事实被固定、被延续下来,创造了他们二人至今未曾谋面的记录。当然,这一事实也进一步证明了本案靠猜字谜编造案情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其编造的“事实”故事,无需法律专业知识,任何一个正常人,用日常生活的判断,都可以得出这是一个假案的结论。
庭审还让我恍然大悟的是,陈德实被带走的时间是2017年10月20日,其被抓的案件线索竟然是2017年10月16日杨某在办案人员的提示下,通过“猜字谜”说出的虚假事实!如果法院的办案人员知道本案是靠这样的案件线索和来源“破”的案,他们还敢继续判下去吗?
从法庭走出来,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感慨,摇头叹息。
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就是要让办案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而盐城市的办案机关在杨某、陈德实的案件中,采取如此低级的手段,他们造的是假案,毁的是国家的声誉,是不是到了该纠正的时候了?